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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召开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20 08:44点击:

  镇江召开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确立起国家江河战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河湖领域执法力度,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统一部署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镇江如何落实这一行动举措?专项行动又取得了哪些成效?12月19日,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时间为今年7月-11月。市水利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长航公安镇江分局、市司法局于8月联合印发《全市河湖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确保专项行动开展有保障、落实有抓手,我市成立了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成员单位成立线索摸排、执法处置、督察指导、检查验收等专项工作组,建立通报、会商、督导、销号等工作制度,推动执法工作有效展开。7月25日,六部门联合召开镇江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分别提出各项工作要求。同时,各单位利用96082河长制热线政府热线、群众信访举报电话等渠道,受理水事违法行为举报线索。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由水利部门牵头,联合公检法司等协作部门,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执法监督合力。

  市水利局副局长汤兵表示,市水利局充分发挥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问题线索台账”“执法案件台账”,全市共开展专项巡查3661次,共梳理排查线条,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法院判决1起,通过建立月通报会商制度,每月底通报执法行动进展情况。强化涉水案件办理,全市水利部门共立案处罚58起,共结案55起,结案率94.8%,追缴河道占用和水资源费176万元,推动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筑牢水生态安全底线。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红卫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立足长江岸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助推解决河湖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去年以来,部署开展长江岸线保护、大运河保护等专项行动,共办理涉长江岸线非法排污、破坏侵占江滩、长江非法采砂等案件40件,诉请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项1600余万元,推动清运危险废物、固体废物7万余吨。同时,通过与行政机关合作共建形式,建设生态环境修复基地4个,开展补植复绿、劳务代偿、法治教育等工作,实现环境动态修复和长效治理。

  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丹表示,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强化江地协作、区域协同、部门联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行为,共侦办非法采砂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同时,强化水域治安巡逻防控,全市公安机关通过船艇巡逻、无人机巡航、视频巡查等方式,重点对河流及其周边是否存在滥采滥挖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水域巡查200余次,出动车次500余次,派出警力500余人,及时掌握、分析、处理河湖区域的异常情况,进一步提升水域治理的见警率、管事率。

  本次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临现场督导推进。

  11月27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赴丹徒区马迹水库,现场推进水库围垦养殖问题的整改,要求加大对全市江河湖库的环境治理力度;11月22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赴扬中市推进长江岸线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8月17日,省检察院、水利厅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我市河湖执法行动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对整体情况给予充分肯定;10月25日,省水利厅分管领导现场督查丹徒高桥振兴船业整改情况;丹徒区主要领导现场推进疑难问题整治工作,各级河湖长加大巡河力度,有力促进行动开展,改善河湖面貌。

  下一步,镇江将继续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各地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整治进展,组织问题项目“回头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年内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做好行刑衔接,进一步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此外,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保护河湖安全的重要意义,不断取得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形成全民共同维护河湖安全的良好局面。(记者 周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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